州、县工商部门成功 调解一起预付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田 明 记者 欧阳仕君)承诺的减肥疗程不仅未达到效果,连教练也被辞退,近万元预付款打水漂,10月15日,永顺县消费者彭某将自己的烦心事通过州长信箱进行反映,在州工商局与永顺县消委的联合介入调解下,11月17日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7月,永顺县彭某在该县一健身会所花3880元办理了一张至尊消费卡,并与该会所签订了两个月5800元减肥30斤的协议,协议写明有私人教练对其健身训练。谁知训练两个月后体重不但没有减到该会所承诺的减肥重量,且私人教练已被该会所解聘不知去向。彭某认为该会所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一气之下于10月15日向州长信箱致信投诉。 11月10日,州工商局接到州政府信访局交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州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人员对消费者投诉事项和诉求进行了解和分析,共同研究就如何调查、维权形成初步意见,并于当天电传永顺县工商局要求及时办理,同时对县工商局的维权方向进行及时跟踪指导。 接到转办投诉后,永顺县工商局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实地了解调查,并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分别对双方开展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并耐心讲解有关规定。三次反复沟通后,11月17日上午,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该健身会后返还消费者彭某全部预付款9680元,另外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2300元,合计人民币12000元。彭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预付款消费(如购买会员卡、预先付款打折、存少抵多等)一定要慎重,办理前应该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审慎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