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后 丽)11月26日,根据有关规定,吉首地区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再次实行下调。这是今年来,吉首市物价部门连续第三次作出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调整。 据了解,此前吉首地区民用瓶装(12kg装)液化气零售价格二次下调为:1月29日起从每瓶110元下调为100元(不含送气费), 9月26日起每瓶100元降至95元(不含送气费),且送气费每瓶最高不超过5元。 由于近期液化气气源价格有所下降,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吉首市物价部门决定从11月26日起,下调吉首地区民用瓶装液化气(12kg)零售价格,由原来95元/瓶下调为90元/瓶,每瓶下调5元,且送气费每瓶最高不超过5元。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液化气时,如发现违法加价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州燃气总公司监督电话(2127117)进行举报和投诉。对擅自提价或涉嫌价格欺诈的单位或个人,该市物价部门将联合州燃气总公司等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