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向赐武 麻耀中)12月18日,凤凰县工商局查获2箱假冒“贵州茅台酒”,案值金额2万余元。 当日,凤凰县工商局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部举报,称发现凤凰县沱江镇某经营部有假冒“贵州茅台酒”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凤凰县工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名烟酒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2箱涉嫌假冒“贵州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部鉴定,初步确认该批茅台酒均系涉嫌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出品,凤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茅台酒”进行了查封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