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8在吉首市金土地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依法对登记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名下,位于吉首市人民南路西侧,州交警支队对面(面积约10781.2平方米,以国土管理部门颁证为准)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4.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特别说明:买受人须在人民南路一侧为城市无偿提供约1000平方米土地用于城市小绿地、小广场建设;其他条件详见相应规划条件及拍卖文件。 标的查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 拍卖方式:有底价的增价方式拍卖。 报名条件: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独立公司法人;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与州公路管理局签订的相关协议原件。 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并交纳4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16∶00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相关资料。 地名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香桂园2单元807室。 联系人:袁女士15367210011 办公室:0743-8670898 工商监督:0743-4260969 湖南三湘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