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2014年12月31日,在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正在吉首市乾州新区承揽建筑项目的一家外地建筑公司与务工的16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局局长邓万学介绍,去年,在全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督促下,全州共有118家用人单位与4054名农民工签订或续签了劳动合同12162份。 “如今后双方发生劳资纠纷,劳动合同将是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邓万学说,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而在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中,由于务工者流动性强,用人单位和务工者为了规避责任,往往忽视签订劳动合同。去年年初开始,全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积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同时,积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促进规范用工,对于没有按照法规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督促其与务工者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 邓万学提醒广大务工者,务工时,应要及时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便发生劳资纠纷时,拿起劳动合同这张“护身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