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张 馨)4月2日上午,花垣县法院应急处置法庭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审结了一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当庭调解结案,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纠纷。 2014年8月17日,石某驾驶的摩托车与龙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左跟骨、左胯关节等多处受伤,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38122.93元,其中龙某支付医疗费24800元。2015年3月20日,石某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龙某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支付石某医疗费1000元、伤残赔偿金11000元。该院受理后,认为案件标的数额小,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于是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给予快立、快审、快结。4月2日,在应急处置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据了解,小额诉讼程序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中的亮点,其中第162条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