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向明联)4月下旬,吉首市交警大队认真将新近出台的《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服务群众争创满意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股站所,切实打造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 由州交警支队出台的该规定,突出解决缩短驾考领证时间、24小时随时接处警、慎用扣车扣证措施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驾考工作中,严格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驾驶人考试,安排考试计划,分配考试指标。尽量缩短学员考试领证时间,针对学员积压现象,利用双休日从州交警支队抽调安全员加人加车加班考试。对在校学生学员、外出务工学员利用寒暑假、长假组织专场考试。县市条件具备的,科目一考试下放到县市大队。 出警处警方面, 122报警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接警后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出警赶赴现场。农村地区路途较远,中队民警一时不能赶赴现场的,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施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处警结束后,给当事人发放警民联系卡,载明姓名、职务、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 对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施救,及时勘查,及时恢复交通,及时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快处快赔事故和损失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按相关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吉首城区快处快赔交通事故,当即疏通现场,恢复交通。 查处道路交通事故时,交警要慎用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没有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扣留当事人车辆和证件。对依法扣留的证件或车辆安排专人保管,并建立台账。法定扣留的情形消失后,及时返还当事人,对事故车辆不得指定修车厂家维修。 据了解,该规定还就交通安全宣传、文明规范执勤、公开办事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