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高纪慧)4月底,吉首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较好的成效,全面通过了由省林业厅组织的退耕还林检查验收。 去冬今春,吉首市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退耕地造林2000亩,全部为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主要安排在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河溪、太平、排吼等10个乡镇。 4月25日至29日,省林业厅检查组一行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认真对退耕还林面积、工程建设质量及新造林地管理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河溪镇1155.8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地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对河溪镇82个造林小班质量及树种搭配等造林重点环节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组认为吉首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各项造林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 据了解,该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议合格,对促进当地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按照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1500元/亩,分三次下拨,第一年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