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焱华 李晓丹)5月15日,笔者从泸溪县法院获悉,近日,该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媳妇带着两个孩子状告公公、婆婆的纠纷案件,解开了双方心结,弥合了亲情。 原告阙某与两被告的儿子是夫妻关系,并育有两子。2014年7月,阙某的丈夫在浙江温州市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司机与受害人家属达成505000元的和解赔偿协议。 阙某诉称,公公、婆婆希望自己与离异的二叔共同生活抚养孩子,但是她不答应,因此公公、婆婆对她的态度陡然转变,不允许她将孩子带回娘家抚养,对于赔偿款,她一分钱都拿不到。 两被告辩称,只是希望两个孙儿能在自己身边,让儿媳妇与二叔在一起,也是为了留住儿媳妇,两老怕儿媳妇将孙子带走,组建新家庭,对孙儿成长造成影响。双方的矛盾和误会激增,一家人原来的和睦被打破。 于是,阙某将公公、婆婆告上了法院。阙某在起诉当天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申请了诉前保全,泸溪法院执行法官在立案当天就冻结这笔钱。 案情并不复杂,但争议激烈。承办法官胡立新认为,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应尽力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在调解室里,双方争执不休。胡立新决定将双方当事人暂时隔离开,并分别找来原、被告的亲属,在辩法析理的基础上,陈述利弊,沟通亲情,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一切以孩子为先,放弃成见。 接下来,胡立新又从继承法的规定和亲情角度出发给双方做工作,两老人表示愿意抚养两个孙儿,希望媳妇能够让孙儿在自己身边长大,至于两个孙儿长大成人后,如愿意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两老也没意见。阙某听到这样的说法,觉得公公、婆婆也是为了孩子好,同意了公公、婆婆的意见。 最后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和解协议,两老抚养两个孙儿并给付阙某100000元,并表示今后和睦相处,孙儿长大后只要孩子愿意,可让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