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世双 瞿璋敏 黄海英 )8月14日,笔者从龙山县教育局获悉,该县考核认定24所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24所民办幼儿园自认定为“普惠”民办幼儿园之日起,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获得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据了解,这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考核认定始于今年4月。该县教育局对达到标准要求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龙山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细则》进行审查核实,24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由该县教育局统一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24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将严格按照该县规定的大班班额不超过38人、中班班额不超过33人、小班班额不超过28人进行办学,各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将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倾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用不能高于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禁止以特长班、培训班等形式向家长收取经费。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