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 英)10月12日,吉首市白岩乡司法所组织该乡15名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我州内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参加学习的矫正人员详细讲解《条例》的颁布经过及施行意义,重点学习与个人行为相关的章节,学习结束后,参加学习的社区矫正人员还撰写了学习心得笔记。本次学习再次强化了该乡矫正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法治观念,为摈弃其以往在群众的不好影响,重塑形象、回归服务社会指明了方向,也为《条例》深入民心,共同致力建设宜居家园提供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