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 芳 陈仕洋)10月15日,在小章司法所、白洋溪司法所以及兴隆场交警中队的三调联动下,发生在泸溪县白洋溪乡境内的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日,小章乡覃某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白洋溪乡小学门口时不慎撞上了杨某某,经兴隆场交警中队认定,覃某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某家人来到小章乡覃某某家中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后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接到小章村网格员反映后,小章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前往现场及时制止了冲突,并介入调查处理。 小章司法所与兴隆场交警中队、白洋溪司法所联合组成人民调解小组,进行司法调解。覃某某家人认为,杨某某看到覃某某鸣笛开车过来后并不让道,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现已支付医疗费用2万元,加之家庭困难无力承担之后的治疗费用;而杨某某家人认为,杨某某属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还未成熟,遇到突发事情不能做到及时应对,同时交警认定覃某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考虑到之后的治疗恢复需要,要求覃某某追加5万余元。 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面对困境,调解小组人员围绕他们争执的焦点,从法律责任、人道主义帮助为切入点,极力寻找突破口,让双方愿意作出让步并接受调解建议,经过几番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覃某某家最后追加支付杨某某医疗费用3万余元,共计赔偿医疗费5万元,同时双方承诺不会为此次事故再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