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印静 刘丽琦)为防野猪为祸田地,竟私制火枪并进行买卖。11月12日,泸溪县检察院以李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覃某、向某、符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现年54岁的李某是泸溪县人,为防野猪啃食自家田地,他于2014年自制设备私造火枪一把。随后,村民覃某、向某、符某知道此事后,为了防止野猪吃庄稼,便委托李某帮忙制作火枪。 2014年上半年,李某在家中制作了一把火药枪后,便通知覃某以1200元的价格将枪支卖给覃某。同期,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将一把火药枪卖给向某。随后,李某又以2000多元的价格卖给符某一把火药枪。 李某于今年7月15日在家中擦拭、修理枪支时被当场抓获,随后其他三人相继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