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我行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必须进行年检,目前尚有:湖南科龙化工有限公司(1915010809200000145)、泸溪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915010829200013968)、泸溪县总工会(1915010809026402967)、泸溪县住房公积金中心(1915010815100000129)、泸溪县康威服装有限公司(1915010809200001322)、泸溪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1915010819200013487)、泸溪县希望工程协调领导小组(1915010814025101171)、泸溪县金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15010809200014209)、泸溪县杨姨特味鸭馆(1915010809200049483)、泸溪县宇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15010809200048182)、中共泸溪县委组织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1915010809200063910)共11个单位长期(一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已变成长期不动户,请上述单位于2015年12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来我行办理账户年检工作,逾期未办理账户年检手续者,我行将报送泸溪县人行作自动销户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支行 2015年12月6日 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