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吴亚洁 龙华建)12月9日,凤凰县检察院邀请该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召开了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公开审查会议,参会代表就该院办理的案件进行旁听及审议。 当天,就该县田某某冲击国家机关后被该县公安机关依法羁押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就是否需要羁押进行审议。会议过程中,承办人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本案的诉讼经过,并对羁押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办案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对此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维持已定结果,对田某某进行羁押。 针对此次会议,省人大代表杨梅芳表示,此次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人大代表提议的重视,是一次非常好的回应。 近年来,该院把检察权植根于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之中,并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有效形式,不仅利用“检察开放日”等形式,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并聆听他们所提意见和建议,还采取发送检察工作简报的形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看得见摸得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