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瞿 珺)12月10日,我州电气化检查组核实信息回复至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经过核查,电气化镇占全县乡镇比率为42%,电气化村占全县行政村比率为32%,已满足新农村建设电气化乡镇比例40%,电气化村比例30%的要求,达到电气化县的标准。 我州电气化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进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瓦场村等新农村电气化现场,对现行电气化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就相关信息进行了细致核实,确保检查效果。期间听取了凤凰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在回复凤凰县供电公司的信息中,对该公司积极加快电网建设,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给予了肯定。 据悉,凤凰县自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工作以来,通过精心谋划、严格落实、细抓过程管理、打造坚强农村电网,构建了“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格局,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县售电量完成2.32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可达548千瓦时;电气化镇占全县乡镇比率及电气化村占全县行政村比率已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县的标准;供电可靠率99.92%、综合电压合格率99.23%、一户一表率100%,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