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涧清)2015年12月28日,古丈县“一府两院”23名拟任命干部在该县人大常委会议室接受任前法律法规考试,本次考试由古丈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组织,所有应考人员安静独立答题,整个考场秩序井然。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办法有关规定,“一府两院”提请人大任命干部要接受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通过后方能任命。 进行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对于提高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阅卷统计,此次所有参加考试的拟任干部成绩合格,顺利通过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