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印 静 李 蓉)男子盗窃成性,出狱后不思悔改,多次实施盗窃。1月7日,泸溪县检察院因李某涉嫌盗窃罪将其依法批捕。 1988年出生的李某曾因盗窃罪被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出狱后,白天踩点,晚上进行盗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6月份的一天凌晨,李某窜至浦市镇一批发部外,以撬窗入室的手段,盗走各类香烟,价值约1000元左右。同年10月27日凌晨,李某窜至武溪镇某超市,将超市的排气扇破坏,从通风口爬进超市,盗走总价值约6300元的物品。2015年11月份上旬,李某来到沅陵县棋坪村,架梯子攀爬至某住户客厅,将价值2000元的三星手机盗走。 审讯查明,2015年的9个月里,李某共盗窃12笔,涉案价值达2260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