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谭雪梅)1月14日,泸溪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电子卷宗制作终端、律师阅卷终端正式投入使用,该终端的运行结束了以往纸质查阅耗时耗力的局面。 据了解,按照电子卷宗制作终端、律师阅卷终端的要求,案管工作人员在收到公安部门的纸质卷宗后,在专门的工作区拆卷、扫描、上传、纠错、制卷,最终利用电子卷宗制作终端在专用电脑中最终形成一册完整的刑事案件电子案宗。电子卷宗上传后,案件承办人在制作文书时可以直接进行复制、粘贴,减少了文字录入工作量,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申请阅卷的只要律师持法律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就可以随时调阅案件电子卷宗。 电子卷宗制作系统的上线,进一步规范了检察系统执法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