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后 丽)2月6日,记者从吉首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节3天时间里,允许出租车营运适当加价,但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加价规定。 据规定,今年春节期间该市出租车加价幅度:每车次在原营运价格基础上加收2元;加价时间:2月8日零时起至2月10日24时止(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2月11日(正月初四)恢复原价。 该市物价部门介绍,为确保广大市民出行方便,又考虑到春节出租车司机加班实际情况,所以决定春节期间上浮出租车运行价格。各出租车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严禁提前或延长加价时间,同时做好对乘客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于乱涨价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