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检察院———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评议案件办理 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龙华建 贺 姗)“大家好,我是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副科长贺姗,下面我就本院近日承办的田某挪用公款案、魏某涉嫌行贿案两起案件向在座的三位人民监督员汇报,并请你们予以监督评议。”3月24日,凤凰县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办理。 该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定期对所承办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在当日的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会上,案件承办人向龙建华、梁柱、杨明辉3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近日承办的田某挪用公款案、魏某涉嫌行贿案两起案件的案情,并阐明案件相对不起诉理由和依据。3名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相关事实、证据采集、文书表述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之后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一致表决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