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 潇 王 芳 钱继霖)因祭祖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3月22日,泸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森林失火事故,刑事拘留谭某某羁押于州看守所。 经查证,1958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是泸溪县浦市镇青草村村民。2月9日中午12时许,谭某某与其夫唐某某来到小地名叫“岩坨”的山上为父母上坟。谭某某用一次性气体打火机在其父坟前点燃香纸,刚烧了几张香纸,不料一阵风吹来将正在燃烧的香纸吹入坟前茅草中。因当天气温较高,山上风大,茅草很快被引燃,火势迅速向四周扩散,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干部群众奋力扑救,山火于当天下午4时许被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和房屋损毁。 经鉴定,现场过火总面积18.24公顷,均为有林地和无蓄积幼龄林地,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枫香等。谭某某的行为涉嫌失火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县公安局民警提醒,清明将至,上坟祭祖可以改用献花、种树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做到“文明祭祖、无烟扫墓”,防患于未“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