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刘月园 彭 菁)吉首市民肖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使用第六天便出现刹车失灵,厂方却拒绝赔偿。后经吉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解,肖某与车辆销售站最终于7月4日达成无偿维修协议,并延续三包服务。 今年5月24日,市民肖先生在吉首市五里牌某汽车销售站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南骏瑞康中型卡车。该车在售后使用第6天,因刹车失灵导致车辆侧翻。当时,他将此情况反映到该车的售后服务部,售后服务部人员到现场查看、拍照后,将影像资料传送至该车总厂后,总厂认定事故属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引发,不属于三包范围,拒绝为消费者履行售后三包服务。 消费者肖先生对总厂的认定不服,与经销方多次交涉达1个多月之久未果,逐向12315投诉。 吉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销售部门了解情况。经过几天的多次协商,该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此案件进行了处理:一是由消费者负责将车辆交送到该车辆维修服务站;二是车辆到达维修服务站后,由经销商无偿维修好车辆;三是车辆修理后,车辆及更换的零部件,三包延续。双方对此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