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艾利尚信破管字第22号 艾利尚信(湘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艾利尚信(湘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16年5月6日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6日作出(2016)湘31民破1———2号决定书,指定伍郁文为组长的破产管理人。 现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16年9月26日10时在湘西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14楼大会议室召开艾利尚信(湘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必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 艾利尚信(湘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