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建军)近日,随着永顺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瞿继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标志着“1993.7.16”故意伤害致死案的侦查终结,也为23年前的一起命案画上句号。 1993年7月16日早上,永顺县龙寨镇白岩村47岁的村民瞿继明与同村的唐某因稻田引水问题发生争执后被其妻劝开。中午12时许,瞿继明及其妻在村代销店门口与唐某及其子满某相遇时,又被唐某辱骂,双方再次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中,瞿继明用匕首刺中满某的腹部致其当场死亡。 案发后,瞿继明连夜逃至湖北。多年来,他先后到湖北恩施、鹤峰、湖南沅陵以帮人耕田、做篾匠、打零工为生。今年初,将近古稀的瞿继明身体越来越差,经过几个月的深思,他终于做出了回家投案自首的决定,希望能在死前再看妻子、儿女一眼。4月11日,70岁的瞿继明转辗来到永顺县公安局龙寨派出所投案自首,为23年前自己鲁莽的行为赎罪并希望能回家看看。回家后,才发现自己外逃这么多年,妻子早已死亡,女儿嫁到哪里都不知道,唯一欣慰的是儿子已成家生子,当年才20出头的儿子也快到了知天命之年。 面对民警的讯问,归案的瞿继明说,23年来,他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从来不敢与人过多交谈,病了也不敢上医院,就连发烧到40度也是自己硬生生扛(熬)过来的。多年来都是饱一顿饿一顿,多年的饥饿,让他养成了每次有吃的总是要留下一点以待备用的习惯。就连归案后,民警给他拿来两个馒头也是只吃一个,另一个习惯性地放入口袋中。多年的惊恐,他总是准备随时逃离,就连归案时的四月天也是穿着厚厚的棉衣,久久不愿脱下。多年的逃离和居无定所,他节俭到苛刻程度,当他被带进执法办案区域进行讯问时,从其身上最内衣服层拿出层层包裹的120元现金,这是他23年来的全部财产,这120元他已有两年没有动用过一分钱。 “想见亲人一面,为自己的罪行赎罪,做个了结。”在被送入看守所的路途中,瞿继明对民警说。面临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