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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8年11月01日

冉听听,身份证号: 433122198909102010,你于2018年10月15日擅自离岗,至今未归,已超过法定旷工时间多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天之内回到工作岗位,按时上班,在规定期内未到,将做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