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烨)11月11日晚,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武溪镇金天路武溪二小路段临时设卡,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对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
“凡酒后驾驶都是违法行为,请配合检查!”符某某驾驶牌号为湘UHXXX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径直开了过来。民警马上对其进行拦停,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经询问,符某某此前在烧烤摊喝了一瓶啤酒,一个小时后他觉得酒气散了,便心存侥幸骑摩托车回家,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调查,符某某于2023年12月才通过增驾考试取得机动车C2驾驶证,目前仍在实习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某某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0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符某某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C2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