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露云)11月16日上午,保靖县迁陵镇商贸中心市场管理中心上演了一出商贩持枪恐吓城管的场景。目前,非法持枪犯罪嫌疑人任某被保靖警方抓获,并已刑事拘留。
15日,保靖县迁陵镇城管整治组对摊位摆出店外销售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在巡查至商贸中心时,发现一服装店将打折衣服摆出店外售卖。执法人员要求其收回店内遭到拒绝,随后,执法人员对外摆衣物进行暂扣后离开。服装店老板将此事告知前夫任某。第二天上午,任某带着前妻来到市场管理中心想取回被收缴衣物被拒,任某一气之下,便回家取了一把手枪,并持枪对管理中心人员进行恐吓,幸被前妻及时制止,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事后,任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驱车往永顺方向逃跑。迁陵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案当事人传唤至迁陵派出所展开调查,并由县公安局统一调度,组成抓捕小组,通过视频侦查、综合分析研判,于16日13时许,在永顺县泽家湖将非法持枪嫌疑人任某成功抓获。通过审讯,缴获一把气枪、一把制式手枪,以及200多发子弹。
坐在审讯室,任某懊恼地说:“其实我只是拿枪吓唬吓唬那些人,从没有想过要真开枪,买枪也只是喜欢,从没有想过用它做什么违法乱纪的行为。”任某虽然只是出于爱好网购非法禁有品,但也需要为非法持有枪支罪买单。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