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欢 通讯员 田 懿)12月6日,记者从州工商局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在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违法行为的同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该局进一步采取有力监管措施,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州有直销服务网点(门店)共37家,没有分支机构等其他相关单位。
该局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了直销企业的信息档案;加强了日常巡查;对直销企业的培训、会议等进行现场监督;定期开展直销企业专项检查;对直销企业进行走访或约谈,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宣传教育等形式,指导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政策法规,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