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决定,为鼓励创新创业,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拟对全州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奖补范围:2014年10月1日后在省级工业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内,新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及以上,且符合行业设计规范,单位造价钢构结构不低于7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且符合环保、国土、住建、规划、安监等部门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企业,确属在省级工业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外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符合上述要求);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根据奖补范围及标准和要求,各县市、湘西经开区申报文件和施工许可证等佐证资料,湘西州创新创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了逐一复核,并报联席会议审核确认,提出了湘西州标准厂房建设拟奖补项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5日。如对本次拟奖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田寅
电话:0743-8222503 13574352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