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一寒)1月22日晚,在辖区汽车站设点开展“冬春攻势”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中,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有证交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当晚,龙某(女)驾驶一辆号牌为湘UF26XX小型轿车由吉首沿省道S229线往永顺方向行驶,当行至离执勤点不足50米处时发现前方有交警,龙某马上停车,并迅速与副驾驶的男子曾某交换了座位。
这一幕刚好被执勤民警看到,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查,曾某持有C1证,而龙某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且表明自己没有驾驶证,于是民警告知两人已构成有证交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要求两人配合接受进一步调查。龙某与曾某拒不承认互换了座位,不配合民警的工作,通过民警普法和耐心劝说,龙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事实。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曾某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龙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