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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财税改革,完善理财体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化细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1+X”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审批、使用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推进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运作扶贫产业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决策、公开透明、严控风险”的原则,深化政银企合作,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选准选优合作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落实,为经济建设、精准脱贫增添动力。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严格PPP项目的筛选审查、评估论证、实施标准和操作程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加强PPP项目的包装、策划和储备,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示范项目笼子;加强PPP项目的推介,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落实财政奖补措施,加快项目落地落实。大力支持其他重点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司法体制、国家监察、金融、商事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协同有序推进。
(四)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管理绩效。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规模限额管理的规定,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套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基金等模式违规违法举债,有效规避和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修订《州本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重点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新出台的《州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修订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预算单位特设账户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单位特设账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继续清查盘活国有资产,严格执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财政内部控制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推进电子化采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健全财政投资评审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评审效率。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信息化管理、运用和服务体系,提高财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和质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对扶贫资金、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州本级和县市(区)地方收入和上划省、中央收入组成。州本级、县市(区)地方收入由分别缴入州本级、县市(区)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组成;上划省收入为在湘西州境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州本级、县市(区)的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分享部分;上划中央收入为在湘西州境内缴纳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归属州本级、县市(区)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部分。
地方收入:是指在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扣除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由我州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民生支出:按财政部口径,民生支出包括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六大类支出。
财政八项支出:是指与GDP相关的八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程度。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营改增”改革: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领域。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更加规范。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综合财政计划,是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扶贫产业基金:即湘西武陵山扶贫产业基金,是指由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我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
“1+X”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即1个总体管理办法加若干个具体专项管理办法,对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予以规范。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公私合作(PPP)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二上二下”: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流程,其中:“一上”,支出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通知之后,对部门下一年度的支出进行测算,然后报送财政部门。“一下”,财政部门审查后,给各个部门下达一个控制数,要求各个部门在控制数内修改部门预算。“二上”,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政府预算。然后,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预算,然后报同级党委审查。最后,财政部门将政府预算草案报人大常委会初审。最后,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形成的政府预算在人大会议召开时提交大会审议通过。“二下”,人大通过预算后,由财政部门批复给各个部门,开始预算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