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帮林
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是深化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其主要内容包括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等改革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笔者就此提出个人粗浅的思考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简政放权仍需持续深化。在落实层面上,由于宣传和对外公开公示并未完全到位,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视程度有高有低,执行进度有快有慢,落实力度有强有弱,执行落实缺乏透明度,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放权松口不松手、明放暗不放、上放下不放等问题,使简政放权改革成效打了折扣。
2、强管理弱服务饱受垢病。有些职能部门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至上,“门前自有三尺硬土”拥权自重,“管理即服务”的观念根深蒂固,过分强调部门特殊性,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弱服务,某些公开承诺并未兑现到位,部分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欠缺,办事效率不高,习惯于事前搬出“条条框框”当作“金科玉律”,事中事后却常常疏于管理或放任自流,优质服务更是无从谈起,难以避免发生管理不能为、不敢为,服务不愿为、不作为的“中梗阻”现象。
3、发展软环境亟待优化。在人文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软环境创建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项目建设群众阻工闹事,一些部门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少数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执法部门执法不公、随意任性,市场上违约失信、假冒伪劣现象和低价恶意竞争行为仍较为突出。
二、对策建议
1、着眼发展大局推动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要紧扣国家重大安排部署,对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在宣传引导上再升温,在改革进程中再加压,在职能转变实践中再深化,在解放思想和更新服务理念上打通“最先一公里”,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和知晓率。二是强化政务中心职能。按照人进、事进、权进“三进”工作要求,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权,抓好进驻部门职能职权的梳理整合及人员管理,扎实做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各进驻职能部门应认真梳理本部门为基层服务的各类事项各个环节,以全新的服务理念赋予窗口实际职能职责职权,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不因部门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为部门蝇头小利而敷衍塞责。三是试行容错纠错机制。要积极完善和推行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为创新者担当,为实干者担当,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形成倡导和呵护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要正确把握好政策界限,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敢于冲破一切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思维定势和陈规陋习,实施“法无禁止即可为”负面清单管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大胆先行先试,最大限度调度企业投资兴业积极性。
2、着眼效能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服务。一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厘清和遵循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定外商投资、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权力清单,明确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并进行公示。大力推动行政服务信息化,建立行政服务公众评价制度,以规范运行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制度,推行多部门在线联审联批限时办结制,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双向推动作用,建立完善政府职能部门“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制度,厘清各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宽进严管”监管体系。要正确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在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既不能缺位,该作为的不作为;也不能错位,不该作为的乱作为。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要在顶层设计、规划控制、政策配套、公共安全、市场监管和整合社会资源等重点领域管控到位,努力在基础设施硬件环境、和谐宜居的人文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环境优化方面发挥更大作为;对不该管的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化的理念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市场的手段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只要市场能够主导的不作过多干预,做到少管,甚至不管,该放开的要相信市场的选择坚决放开,对可为、不可为的事项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改变过去强管理弱服务或只管理不服务的做法,大力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服务融于管理之中,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优良服务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重点落细落实“问什么”、“谁负责”、“告知什么”、“何时办结”等服务过程管理,及时跟踪服务承诺是否兑现以及被服务对象是否满意,力求服务过程更规范、全透明、能追溯、可追责、有绩效,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3、着力督导考核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一是抓好督办落实。党委和政府督查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放管服”工作绩效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机关作风整顿,严肃查处行政审批、执法和收费中违纪违法行为;优化部门要针对“放管服”改革事项建立起时效性强、具备约束效力的督办交办制度,加大对环境优化、机关行政效能的常规性、经常性督查,及时受理基层投诉。注意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各综合督查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二是实行奖优罚劣。将推进“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各部门年度评价。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党报党刊、媒体、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公开曝光“放管服”改革执行不力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追踪报道处理或整改结果。优化部门要对在“放管服”改革中搞“中梗阻”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到位,并探索建立优化环境和优质服务表彰激励机制,对于在法定工作日或承诺办结时限内压减过半以上办事时限的,及时表彰奖励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调动和激发全体党员干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作风提速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