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名猛)3月1日,记者从州工商局获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7年度报告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各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化方式申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
据了解,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州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17年度报告。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http://hn.gsxt.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前须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需要更正已经年报公示信息的,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度报告后,选择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度报告的结果。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