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胜青 姚晓泳)4月2日上午,花垣县东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从该县地税局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票。据了解,当天有2户环保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征收税款144177.61元。
环境保护税于2018年1月1日开征,按月计算,按季申报,2018年4月迎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为深化纳税服务,自1月份以来,花垣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置环保税咨询台,协同县环保局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现场咨询服务,解决申报期后续各项工作的问题。同时,该县地税局多次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及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走访辅导、在线咨询等方式,为县域内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提供规范、细致的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与县财政、环保等部门建立环保税征管协助机制,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各项征管规定落实到位,为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征收提供强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