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兴伦 田梦梅)“4年多了,我们终于拿回了工资,再也不用为这工资天天跑去找老板,也不用整天上访诉讼了。” 日前,花垣县农民工吴全兴拿着刚领到的工资高兴地说。据悉,该县有58名农民工像吴全兴一样在花垣县检察院帮助下共讨回拖欠4年的工资885770元。
今年3月5日,吴全兴等几名农民工走进花垣县检察院民行科办公室,向民行科检察干警反映,他们2014年在花垣县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县某矿产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做工,这两家公司所欠他们的工资至今还未付清。经了解,这两家公司所欠的劳动报酬远不止他们几人,花垣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干警问明情况后,意识到这是一个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受理范围;事后,民行科干警立即去花垣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得知有58人向这两家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人民法院受理后,已经于今年2月23日下发了民事调解书,限两家公司于今年2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完,可这两家公司至今还未落实,才导致这些农民工再次上访。
今年3月10日,花垣县检察院民行科立案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此案件,并向花垣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加强与花垣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多次与人民法院到这两家公司了解情况和协调解决,督促两家公司及时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在检察院多次教育督促下,这两家公司把拖欠4年的工资885770元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