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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赔偿案件922件,审结71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为35%,较201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执行是判决的延续,是权益保护的后盾。全州法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工商信息等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去年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993件,执结4815件,执行到位金额5.77亿元;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175件,执结148件,执行到位金额1.34 亿元。
优服务,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全州两级法院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减轻人民诉讼负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编印《全州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十大不当诉讼案例》,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建立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功能互通,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
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州法院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等案件115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判处罪犯24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批准缓减免诉讼费648.4万元,对94案15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7万元。为龙山“8.·22”特大杀人案24名受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20.4万元。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效果。
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298件,大大缩短诉讼周期,减轻群众诉累。通过“圩场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开展巡回审判,方便边远山区群众诉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到学校、机关、社区、村镇等开展送法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完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院领导接访制度》,健全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终结退出机制,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4件,审结141件,其中启动再审45件,再审改判24件。州中级法院加强与州司法局、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制定《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引入23名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促改革,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系统化顶层设计。全州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建立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各项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改革,让法院“去行政化”,让法官回归职业本源,回归“业务专家”本位。
全州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254名,其中州中级法院45名。制定《员额法官办理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员额法官履职业绩考核办法》《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等规定,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7年,全州法院法官人均结案53件,比上年法官人均结案数增加12件;法官裁判文书抽查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91.22%。
建立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减少院庭长行政事务,让其回归法官角色。全州法院院庭长带头参加合议庭审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2017年,全州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2432件,结案10154件,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4.81%、47.14%。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州中级法院将刑一、刑二庭整合为2个刑事审判团队,实行团队长负责制,简案快办、重案精办。2017年,州中级法院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8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39天。吉首、泸溪、保靖等县市法院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团队,实现案件办理提速提质。
以司法公开为抓手,辅以“去行政化”的改革轮廓逐渐呈现,司法改革的脉络更加清晰。
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向当事人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循环抽选方式,全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489件,除独任审判案件外的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7.25%。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全州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0505份。落实减刑假释工作公开,审结的245件案件网上公示率为100%。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告知当事人节点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全过程。
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通过建立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由裁判者负责”;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等等。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新时代有新要求,新使命要有新作为。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彭卫兵表示,下一步,全州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忠实履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