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庆 通讯员 周小明)6月1日,永顺县公安、环保、畜牧、交警、行政执法、灵溪镇政府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对县城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家非法畜禽养殖场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2家非法养殖场建于县城集中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选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养殖粪污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对县城饮用水源造成严重污染。2017年以来,该县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到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责令2家养殖户限期自行拆除,但2家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拒绝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对2家非法养殖场实施行政拆除。
据了解,目前,该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护区内的13家畜禽养殖已全部拆除到位,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确保了县城饮用水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