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诉田红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田红河所有的位于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乾州新区南区湘西州国税局院内权证号码为:吉房权证乾字第711005258号房屋进行网络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乾州新区南区湘西州国税局院内权证号码为:吉房权证乾字第711005258号房屋,二手房交易计税计费价为512200元,起拍价为512200元,保证金为7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第一次拍卖)
上述标的位于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乾州新区南区湘西州国税局院内。
拍卖标的物权属所有人:田红河
拍卖时间:以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拍卖机构: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
联系电话:15107420760(张法官)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吉首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