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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5日

我州从7月开始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本报讯(记者 李明潇)6月12日上午,记者从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6月1日,经湘西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方案》,决定从7月1日起,全州实施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分级诊疗是优化就医秩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基层首诊”就是参保对象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因病就诊,先咨询签约的家庭医生,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及转诊服务;参保对象未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应按照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因病就诊。“双向转诊”包括“下转上”和“上转下”,“下转上”即经参保对象的首诊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确认无条件、无能力诊治的疾病,由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证明》、报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转入上一级医疗机构救治。转入医疗机构凭《转诊证明》收治病人住院。 “上转下”是经上一级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实施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的,则由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证明》,并报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下一级医疗机构凭上级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优先安排患者住院治疗。

目前,实施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对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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