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楚怡 通讯员 李 莉 龙 浩)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全州检察机关公诉人的庭审能力,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于今年在全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听庭评议活动。6月13日,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在花垣县人民法院分别对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评议人员普遍认为,公诉人综合素质较高、出庭行为规范、精神饱满、法言法语运用熟练、庭审应对从容,体现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整个庭审紧凑流畅、效果较好。同时,评议人员也提出了起诉书制作需进一步规范、讯问能力需提高、举证质证阶段技巧需提升、法庭辩论力度需加强等意见。
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能够强化办案人员的主体责任,提高公诉人的业务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加强对公诉人薄弱环节的锻炼,今后这样的活动还要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