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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2日

湖南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上接2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2D201806251(0625-049) 潭溪社区至丹青方向河流上游有鸡、鸭等养殖场,导致河水受污染,冬季河水变黑,发出臭味。泸溪县潭溪镇水 1、关于反映“河流上游有鸡、鸭等养殖场”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河段为丹青河潭溪段,该河段内住有潭溪镇朱雀洞村和盘古岩村两个村的部分村民。两村没有规模化养殖鸡鸭,为农户自行散养鸡鸭,户均养殖鸡、鸭均不超过35羽。盘古岩村有一生猪养殖场,户主张某某,年初存栏生猪150头,现存栏母猪12头、仔猪48头。4月县畜牧局告知做好空栏退养准备。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粪污有外排现象。 2、关于反映“河水收污染,冬季河水变黑,发出臭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县环保局对丹青河潭溪段进行了采样检测,在丹青河吉首与泸溪交界处,鸡、鸭养殖户上游河段,鸡、鸭养殖户下游50米及500米河段设置4个监测断面取样。经监测,4个监测断面数据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部分属实 1、加大宣传力度。由潭溪镇人民政府在朱雀洞村、盘古岩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环保政策,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改变农民传统养殖模式,让农民自觉改家禽散养为笼养,进一步提升两村村容村貌和环境质量。 2、加快退养速度。由潭溪镇人民政府按照《泸溪县禁养退养工作方案》,7月份对信访件中涉及到张某某生猪养殖场实行退养。无第四批13D201806251(0625-051) 1、花垣县花垣镇新寨村村支书石某某,在当地无证开设采砂场,乱砍滥伐,砂石被雨水冲至道路和河流,影响环境。 2、新寨村垃圾场臭气严重。花垣县花垣镇 大气、

水、

生态

1、石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非金属矿(砂石),属非法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2017年5月8日,县国土局已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0月12日,县国土局申请花垣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于花垣镇没有垃圾处理站,新寨村垃圾场内的垃圾只能进行暂时堆放和填埋,调查时确实存在臭气现象。属实 1、6月30日,由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花垣镇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石某某采石场(原停产未拆除的设备)予以拆除,整改到位。 2、花垣镇政府已对新寨村垃圾场进行整改:①对垃圾场进行整平,对垃圾进行深埋、覆土,垃圾场永久关停,不再使用;②对窝勺片区的垃圾进行集中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无第四批14D201806251(0625-052) 1、影视大厦对面餐馆油烟直排,敞开式污水沟,油烟又进入大气中,污染周围环境。 2、餐馆抽油烟机,空调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非常大。 3、去年向中央巡视组投诉,有所改善,之后又出现反弹。吉首市 噪声、

油烟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工作,6月26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指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 2、分管副市长组织市政府办、市行政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交办件相关问题。 3、6月26日市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实地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属实 6月26日市行政执法局接到督办函后,立即成立问题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经营行为;2、在6月28日前对饮食服务行业油烟超标排放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在整治完成后持续巩固。无第四批(涉中央交办)15D201806251(0625-053) 花垣县赶秋路花垣边城大厦附近环卫部门设该地点作为垃圾中转站,凌晨2:00-5:00作业过程中噪声大,垃圾臭味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花垣县赶秋路 大气、

噪声

花垣县环卫部门在花垣镇边城大厦附近设两个垃圾板车,作为垃圾中转收集容器。属实 6月27日下午整改到位:1.撤除两个垃圾板车。2.新设机动垃圾收容器。3.引导附近居民将垃圾投入到新的收容器中。无第四批16D201806251(0625-054)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斜对面:1、锯木厂噪声扰民。2、养殖场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斜对面 大气、

噪声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工作,6月26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指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 2、分管副市长组织市政府办、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交办件相关问题。 3、6月26日下午,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实地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属实 市林业局: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治责任(6月26日);2、对锯木厂调查处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6月27日);3、对锯木厂的调查处理过程和结果总结上报(6月28日);4、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市农业局: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内容;2、对农贸市场斜对面养殖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6月26日);调查摸底情况进一步甄别核实,登记造册阶段(6月27日);3、进一步宣传发动,对吉首市畜牧养殖三区划分和退养政策进行宣传(6月27-28日);4、组织实施退养工作,在签订退养协议后及时组织验收(6月29-7月5日);5、对达到要求的养殖户兑付相关资金(7月6-15日);6、加强后期监管。无第四批17D201806251(0625-055)张吉怀高铁工人宿舍楼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长时间无人清运,滋生蚊虫,污染周边环境。永顺县芙蓉镇垃圾 6月27日,永顺县高铁建设指挥部、芙蓉镇政府到该宿舍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宿舍周围确有不少生活垃圾,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属实 6月27日,永顺县高铁建设协调指挥部、芙蓉镇政府、高铁建设项目经理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议,提出整改要求,芙蓉镇政府按协调会整改要求正抓紧实施整改。 1、已安排专门人员对宿舍楼周围现有生活垃圾全部清理。 2、已动工修建垃圾池,预计6月30日可完工投入使用。 3、芙蓉镇政府将新区社区垃圾清运纳入集镇日常清运范围,安排专人对铁路工人生活区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无第四批18D201806251(0625-056)龙山县兴隆街办事处双龙桥村采石场损毁山林百余亩,占用村民土地,放炮致附近村民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多次向村里和镇政府反映无果。龙山县兴隆街 大气、

其他

根据县政府部署,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进行了现场调查,蓝天采石场于2014年9月在县林业局办理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批准占用林地面积为 0.208公顷(3.12亩),期限为2年,于2016年9月已到期,之后再没有办理。通过现场勘验、比对,采用网格纸数格核算面积,蓝天采石场共占用林地4.8公顷(72.0亩)。按林业地类分占有林地2.1公顷(31.5亩)、灌木林地2.7公顷(40.5亩);按森林类别分占公益林地4.5公顷(67.5亩)、商品林地0.3公顷(4.5亩),树种为马尾松。少数群众认为采石场放炮对其房屋有影响,经查看,房屋墙面和板面及地面发现有不同程度细缝,但调查人员因受专业知识限制难以确定是否是放炮震动引起的,采石场位置距附近村民房屋距离均超过了法定的300米,调查组初步认为即使有一定影响,也不至于达到破坏的危害程度,并当面给群众进行了解释工作,在调查组感受放炮震动时,感觉震动甚微,没有达到附近群众房屋受到破坏程度。采石场此前已经购买了筛分及出料口高压喷雾设施,但因安全整改问题未安装到位。由于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采石场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属实 1、龙山县蓝天石材有限公司所占用的4.8公顷(72.0亩)林地属非法占用,县林业部门对该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占用林地通知》,现已介入调查。 2、群众反映放炮致附近村民房屋受损群众反映的情况与实际存在差距。县安监部门已要求采石场爆破时,按实际适当控制炮眼数量及药量,使放炮震动与声音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群众认为自己的房屋因放炮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向群众说明应进一步举证,并请有资质的爆破专家作科学鉴定。同时由兴隆街道、村支两委认真做好群众和企业双边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做到企业和群众和谐相处。 3、县环保部门对龙山县蓝天石材有限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及时落实主要生产工艺喷淋降尘设备、做好进场出场道路扬尘控制、规范原材料及弃渣堆放、控制爆破扬尘、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并完善相应的设施运行台账。 4、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县网宣办和县电视台全程参与,以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对交办件办理工作进行效能监督,必要时启动问责调查。无第四批19X201806252(0625-001) 1、吉首市雅溪街道烧烤店长期占用人行道及停车位,油烟污染环境。 2、吉首市雅溪街道废旧收购的业主占用人行道及车位,早晚产生噪音扰民。 3、吉首市雅溪街道个别业主长期占用人行道及停车位,乱搭建雨棚,环境卫生极差,垃圾成堆。以上情况,经多次反映无果。 吉首市雅溪

街道

噪声、

油烟、

其他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工作,6月26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指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 2、分管副市长组织市政府办、市行政执法局、镇溪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交办件相关问题。 3、6月26日下午,镇溪街道、市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实地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属实 6月26日市行政执法局接到督办函后,立即成立问题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1.对该地段9户占用停车位经营摊贩送达限期改正通知。2.对占道经营的废旧回收业主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无第四批

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有眼、扬尘、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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