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2月1日与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湘西经济开发区广州工业园产业中心办公大楼3楼(A303、 A305部分及过道),租赁期限从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到目前为止,你公司迟迟未缴纳应缴费用,我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未果。现经我公司研究决定,限你公司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结清所欠费用,办理退租相关手续,并搬离办公室所有物品。否则我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强行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743-8532129
湘西自治州武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