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华)日前,龙山县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政法委等九部委授予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成为我州唯一受此殊荣的集体。据了解,全省仅有15个先进集体获此殊荣。
近年来,龙山县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为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依法依规处置医疗纠纷,先后出台了《龙山县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实施方案》《龙山县医疗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理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治、公安、司法、宣传、民政、卫计等多部门联动的预防处理机制。为确保迅速妥善处置医患纠纷,该县在重点医疗机构建立了警务室,由公安机关选派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民警进驻医院警务室,指导医院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并要求所有医疗部门在外围和内部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300余个,实现监控无死角、无盲区,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伸手”。在多年的创建过程中,形成了平安医院的创建主体在医院,主管在卫生部门,主力在公安,主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协调机制,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据统计,该县近年来,共处理重大医疗纠纷18起,调解成功18起,调解处置成功率均达100%,涉及纠纷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