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胜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纪法遵守者。按照党章和宪法、监察法的要求,监察委员会与纪律检查机关一起合署办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的范围更广了,对象更多了,肩上的责任也更重了。因此,作为党纪国法监督者、捍卫者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做党纪国法的模范遵守者。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自我监督者。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委是国家监督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对社会上存在“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疑问,一系列纪委系统的“蛀虫”被查处,再次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对于那些企图把纪检监察机关当作“挡箭牌”、“护身符”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无疑是当头棒喝!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铁打的人”。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铁的人更要做铁打的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必须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用权漏洞与风险,确保执纪问责权、监督调查处置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规范有序运行,织牢“不能腐”笼子。必须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狠抓日常监督,持续通报曝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