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宜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深刻揭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包含着对法治的需要,对安全的需要,对公平正义的需要。政法机关必须正确解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及其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对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并自觉适应和服务新要求。
一、认识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现实依据
(一)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主要经济社会总量指标占世界的比重持续提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长期超过百分之三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积累雄厚的物质文化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诸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基本摆脱了原来落后的社会生产状况。用“落后的社会生产”来概括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显然已经不符合当今实际。
(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从贫困时代到温饱时代、从基本小康迈向全面小康,追求更高水平的发展、更加美好的生活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就业、就医、住房等民生保障的同时,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再只讲“物质文化需要”已经不能真实全面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成为主要制约因素。发展是动态过程,不平衡不充分是永远存在的,但当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后不平衡不充分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时,我们就必须下大力气去解决它。包括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社会生产力问题,包括城乡区域发展问题,包括收入分配问题等等。
二、理解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
(一)主要矛盾双方的内涵在变,结构不变。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双方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表述发生了变化,但矛盾内部实质结构“需要”和“满足需要”是不变的,无论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是“美好生活需要”,都是围绕群众“需要”变化的;同样“落后的社会生产”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紧扣的也是矛盾的另一端“满足需要”,两者之间的不协调始终存在于主要矛盾的演变过程之中,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二)主要矛盾的发展阶段在变,基本国情最大实际不变。主要矛盾、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三者紧密相连,互相统一。准确理解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既要深刻认识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又要深刻认识“两个没有变”,才能牢牢把握“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
(三)主要矛盾的解决途径在变,目标不变。主要矛盾的变化,带来解决途径的变化,但无论途径如何变化,路径指向的目标都是一样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永远不变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集中体现。
三、把握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
(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判断,反映了人民群众多方面、多样化、个性化、多变性、多层次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政法工作中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还需要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和清朗的网络空间;不仅需要法律保护人身财产权利,还需要保护人格权;不仅需要公正高效的办案结果,还需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需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还需要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以及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等等。
(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判断,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主要问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虽然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但同样传导和反映在政法工作层面,主要表现为: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多发高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侵财案件等违法犯罪屡禁不绝,打击力度需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足,高层法律人才资源相对匮乏,依法治州和公共法律水平有待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严明,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负面效应仍然久治不绝等等。
(三)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历史性重大判断,在政法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执法司法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政法机关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要求为导向,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传导反映在政法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四、湘西政法工作适应和服务好社会矛盾新变化
(一)坚定政法工作正确方向。全州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干警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要求,积极投入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把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摆在国家安全首要位置,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捍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对敌斗争能力水平,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三)牢牢掌控打击犯罪主动权。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坚持打击犯罪日常化,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努力形成党委政府坚强领导、政法机关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全力支持的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刑事发案仍主导我州治安的实际,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命案、对准黑恶枪、对准盗抢爆。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铁路安全整治,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治安环境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危爆物品安全整治,寄递物流领域安全整治,有效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四)深化法治湘西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自动推送、资源共享共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强化公民自觉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五)打造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需求是政法工作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题中之义。政法机关要发挥党的建设的统领和决定性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锻造一支过硬政法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树立全州政法队伍良好作风形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在经常、管在平时,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好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司法巡查、纪律作风督查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作者系州委政法委宣传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