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目标任务责任单位 全州任务完成情况
及进度比
县市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备注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 工作
目标
完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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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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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新增就业21000人州人社局 21746人
(103.55%)
2800103.68%2400107.83%2200100.68%1400100.20%2500100.76%2600109.00%3300107.30%340098.00%湘西经济开发区400人,完成量为97.50%。龙山县和湘西经济开发区未完成工作任务2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200公里州交通运输局 836.482公里
(69.70%)
20056.00%19276.73%15091.77%21945.99%6162.00%8692.30%15476.76%13874.46%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255公里 216.806公里
(85.00%)
23135.00%3190.88%8129.23%3072.53%4869.00%14103.00%2974.89%7277.99% 3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12个州环保局9个(100.00%)────4 100.00%1 100.00%2 100.00%2 100.00%1 100.00%2 100.00%──── 已完成9个,其中泸溪县3个水源地污染口在怀化地区,由怀化市统计上报,省已同意列入怀化市
考核范围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4300人州水利局61192人(95.17%)────7300101.89%8700100.66%────800095.20%760096.63%1100085.11%2170095.28% 5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完成投资3100万元国网湘西供电公司 2873.8万元
(93.00%)
────68289.15%────62484.60%────30783.26%66999.28%818100.00% 6农村危房改造5600户州住建局20594户(100.00%)────234408.54%879441.00%624283.17%460621.00%1715236.00%992426.91%696408.00% 城镇棚户区
改造
19162套14215套(74.00%)510882.00%175090.17%172098.80%260796.00%13081.50%138788.46%307383.85%31843.77%湘西经济开发区203套,完成量为100%。7城镇黑臭水体整治5个2个(71.00%)────195.00%140.00%────1100.00%180.00%1100.00%──── 8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700个州教体局700个(100.00%)39100.00%48100.00%78100.00%13100.00%48100.00%24100.00%115100.00%335100.00% 9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43640人州妇联46132人(105.70%)7000104.92%5000100.00%4000101.78%3700104.00%5000123.54%4000115.25%6500100.26%8440101.09% 10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20065人州卫计委16414人(81.80%)319489.00%200077.50%280081.46%98376.09%238878.22%170080.24%280083.43%420081.81% 1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不低于55元和55元州民政局达标(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不低于55元和55元100.00% 12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古丈县救助水平
未达标(96.875%)
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75.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100.00%
注:省住建厅督查后认定龙山县城镇棚户区改造纳入已开工户数为120户,形象进度调整为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