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金东 吴顺旺)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石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发现参与聚众斗殴的其他人员均系花垣县某中学未成年学生,且该案发生于花垣县某中学附近。2月28日,花垣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该案件的实际情况,针对校园安全,依法向花垣县某中学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建议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定时安排人员巡查校园,消除校园周边风险隐患,尝试与公安机关建立周边巡查安全制度,对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线索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出现危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应对,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伤害;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读本教育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结合,培养校园法制文化,并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提醒广大在校学生提高防范意识。
该校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该校负责人表态该校将从校风建设、校园安全保卫、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花垣县人民法院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从法律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