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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8日

五条投诉维权热线即将整合12315 统一服务

我州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副州长向清平致辞。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斌讲话。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张宗炎主持活动。

副州长向清平(左五)与与会人员一起启动活动仪式触摸球。

现场视频连线活动。

保靖县焚烧假冒伪劣商品。

古丈县执法人员进商铺检查。

龙山县315活动现场。

凤凰县执法人员正在向老人们宣传讲解老年人安全消费知识。

泸溪县315活动现场。

吉首市参加活动的市民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年”主题签名。

张智浪

3月15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湘西经开区主办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国盛广场拉开序幕。活动现场宣布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年内将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实现全渠道、全业务、全系统诉求集中汇集处理,更好服务民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向清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陈敬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斌,湘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文君等参加活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张宗炎主持。

活动中,向清平代表州人民政府对我州以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所发挥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要紧紧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信用的良好风尚,督促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逐步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

周斌在讲话中表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了2019年度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第2项,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要紧扣报告要求,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扩大消费需求,为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据了解,2018年,我州新建乡镇维权站点40个,凤凰古城、老司城、里耶古镇、矮寨大桥、边城5个主要旅游景区实现了维权信息化;开展“诚信经营·幸福湘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家,州级20家,县(市)级100家;抽样送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化妆品和其他各类商品3526个批次;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

活动现场采用了视频连线的方式展示了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参与活动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多家企业设立宣传服务台,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余册,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州内装修行业代表宣读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费者委员会、湘西经开区、州人行、湘西银保监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畜牧水产局、国盛商业广场个体工商户代表、消费者代表等6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2018年度湘西州12315数据统计分析

一、基本数据情况

2018年全州12315指挥中心共收到来电来访信息共4706件,同比增长113.91%,其中投诉1070件、同比增长78.04%,举报84件、同比增长33.33%,其他信息979件、同比增长290.04%,咨询2573件、同比增长100.54%。办结投诉1070件和举报84件,办结率为100%。消费投诉争议金额210.9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30万元,同比增长80.33%。现将本年度数据分析如下:

二、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咨询情况:全年受理咨询2573件,占总受理量的54.67%。其中商品咨询1038件,其他商品、食品、交通工具居前三位;服务咨询1383件,其他服务、邮政服务、互联网服务居前三位。其它咨询152件。

投诉情况:全年受理投诉1070件,占总受理量的22.74%。其中商品投诉689件,食品、交通工具、药品居前三位;

服务投诉381件,餐饮和住宿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电信服务居前三位。

举报情况:全年受理举报84件,占总受理量的1.78%。其中商品类举报49件,食品、保健品、其他商品类举报排名前三位。服务类举报35件,其他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举报排名前三位。

2018年度全州产商品检定检验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做好全州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发挥产商品质量检测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让消费者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8年度,我州消费维权工作在深化改革中开创新局面,州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先后在全州范围内对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产商品进行检定检验,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电梯: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电梯检定,完成电梯定检数3125台。

2、肉制品:共抽检样品50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不符合标准要求。

3、饮料:共抽检样品46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指标和余氯(游离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4、餐饮食品(自制油炸面制品):共抽检样品5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铝的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5、消防产品:10组,其中合格9组、不合格1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6、珠宝玉石:共抽取样品34组,其中合格17组、不合格17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珠宝玉石定名、贵金属印记不符合标准要求。

7、移动电话机:共抽取样品15组,其中合格10组、不合格5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记和说明、传导连续骚扰、发送灵敏度/频率特性、接收灵敏度/频率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

8、三轮摩托车:共抽取样品20组,其中合格9组、不合格11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排气污染物不符合标准要求。

9、电线电缆:共抽取样品15组,其中合格12组、不合格3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绝缘厚度、导体电阻不符合标准要求。

10、眼镜:共抽取样品15组,其中合格12组、不合格3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抗汗腐蚀不符合标准要求。

11、塑料管材:共抽取样品20组,其中合格13组、不合格7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尺寸、抗压性能、拉伸屈服强度、密度、环柔性、静液压试验、环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12、装饰板材:共抽取样品10组,其中合格4组、不合格6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密度静曲强度、产品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

13、鞋:共抽取样品16组,其中合格10组、不合格6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耐折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14、箱包:共抽取样品10组,其中合格4组、不合格6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振荡冲击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15、机顶盒:共抽取样品10组,其中合格8组、不合格2组。不合格商品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和说明、1GHz以下辐射骚扰、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不符合标准要求。

16、酒店一次性用品:共抽取样品16组,其中合格12组、不合格4组。不合格商品的主要问题是牙刷磨尖率、牙刷磨毛、干钠皂、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17、家用电器:共抽取样品18组,其中合格16组、不合格2组。不合格商品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州、县(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并对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共立案43起,罚没资金34.1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花垣县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为打击“保健”市场虚假广告、夸大效果及用途、诱骗消费者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

一是召开“保健”市场行政指导约谈会。组织全县药店、养生馆、保健品经营使用单位、电视台、广告经营单位等70余人参会,要求各经营户诚信经营。二是召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更好地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三是积极开展宣传。组织各监管所向辖区发放《“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扩大了群众知晓率,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保健食品的理性认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线索。

截至3月15日,花垣县食药工商质监局行政约谈经营户7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通过巡查和其它投诉举报,我局经核查后,关停违法违规保健品店铺6家。

(本版图文除署名外均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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