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平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最需要监管的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要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我州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发展的重要论述,着力在“重保障、强根基、谋创新、求稳定”四个维度上下功夫,疏堵结合,建立起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维护金融安全。
一、重保障:加强党的领导
我州要树立党管金融思想,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金融工作实践。
要发挥党管人才优势,以党的领导统领选人用人,选优配强金融系统领导班子。要抓住关键,强化对金融系统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履行好金融工作职责。要把“党建+”融入金融企业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发展各领域,通过“党建+服务实体经济”,着力实现企业党建与服务湘西建设相结合;通过“党建+深化金融改革”,推动企业贯穿落实党中央各项金融决策部署;通过“党建+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企业把党建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
要加强党领导金融工作制度建设,定期开展金融形势分析和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健全党委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机制,完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决策程序,党委要把重心放在谋战略、促发展、控风险上,对于涉及到重大决策事项,要先交党委会讨论,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
二、强根基:服务实体经济
我州应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多举措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通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与效。
要发挥金融核心引擎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特别是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和重点园区,引导企业注重绿色发展,特别是要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要推动普惠金融改善民生,大力实施金融惠民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为脱贫攻坚、就业、教育等民生项目服务。要推动金融创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制定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措施,并通过政银企调研座谈会、签约对接会等方式支持发展。
要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与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作,推动州内上市企业通过增发融资,未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或“新三板” 挂牌融资;要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州内挂牌企业,加快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步伐;要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各类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并购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要优化间接融资结构,把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新兴产业、民生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要从机构侧发力,政府部门搞好顶层设计和政策性引领,主导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计划,引导银行和保险等机构发挥好自身作用,发展壮大非银行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多方协同谋发展。要从供给侧发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乡镇、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融合“互联网+”,推动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要从需求端发力,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普及金融知识,采取办法降低普惠金融成本,使客户享受到可承担价格的金融服务。
三、谋创新:深化金融改革
我州要坚定金融改革信心,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注重精准施策,提高改革效应,推动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要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湘西设立分支机构。要做强各类金融机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设网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强化其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等职责。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更多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发展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租赁、财务、消费金融等金融公司,探索成立民间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等创新型金融机构。
要搭建资本运作平台,与全国知名券商、股权中心开展战略合作,开通湘西企业对接各级资本市场通道。要坚持量体裁衣,分层进入四板—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市场;挖掘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符合条件后转板上市;助推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支持优势行业企业登陆主板(中小板)。要积极与香港联交所等境外资本市场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外向型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要开展跨区域金融合作,以东西部扶贫协作、省扶贫主战场为契机,建立湘西与济南、长沙等地之间金融合作常态化协调机制,全方位深化湘西与发达地区之间在金融市场领域的合作。要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把管理从正面清单转到负面清单,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通道,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并利用 “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展科技和网络等金融,增加金融市场有效供给。要注重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做强社会信用环境、征信系统等软硬件,提升金融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公平性。
四、求稳定:防范金融风险
我州要对金融风险新形式、新变化、新情况有深入认知,健全金融监管机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范整治金融秩序,抓当前,谋长远,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要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设立湘西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与中央、省里监管统筹协调,推动职能由服务协调为主向服务和监管并重转变。要推动金融业务统一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金融活动监管制度,明确对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农业保险等业务的统一管理,增加对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型金融业态管理。要推进金融监管的数据信息整合,构建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要依法规范债务管理,把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管控限额内,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制定新增债务还款计划。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整改规范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妥善化解好隐性债务存量。要加快投融资平台的清理,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完善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关闭、合并等方式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构建平台公司“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
要在全州范围内统筹抓好银行清收和银行放贷,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等表外业务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要加强对全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系统排查出影子银行活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开展非银支付机构、股权众筹、P2P、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搞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做到“防查打并举”。
